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成人教育、自考、第二学士学位和云南省免费师范生及各类定向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5.文科学院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艺术专业及申请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30%;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按校团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共课重修记录不得超过2科,专业课无重修记录(学生因个人为提高GPA重修的不限)。 本科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统一提供盖章的纸质版为准。 6.同等条件下,按照本科期间是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顺序优先推荐。 7.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同时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符合以下条件可不拘一格推荐: ①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中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②综合名次应在该生所在专业排名方式的前40%以内。 ③经三名或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④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 ⑤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科研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学院要从严把握。 学校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破格推荐的考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必要的时候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学院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及有突出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的推免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普通推免计划的20%。 8.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费及住宿费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