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成人教育、自考、第二学士学位和云南省免费师范生及各类定向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5.文科学院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艺术专业及申请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30%;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按校团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共课重修记录不得超过2科,专业课无重修记录(学生因个人为提高GPA重修的不限)。 本科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统一提供盖章的纸质版为准。 6.同等条件下,按照本科期间是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顺序优先推荐。 7.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费及住宿费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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